◎俠義精神不可忘!
妖物在寫這篇小說時,曾提出他對當時的許多仙劍後傳小說,專走言情路線的意見:
『……原則上,由於「仙劍」是武俠小說,因此它絕對不可背離「俠義精神」。換言之,作為武俠小說的「仙劍」,不應以趙靈兒的生死之謎為楔子,將主角李逍遙變成一個有如行屍走肉、沒有丈夫氣概──拿得起,放不下──的武林中人。因為,優柔寡斷的性格是稱不上「俠骨」,墮落沉淪的愛戀不是真正的「柔情」。縱然主角情深義重而無法對趙靈兒忘懷,也不能因此失去了一個作父親的人應有的責任,將女兒李憶如拋到九霄雲外;也不能因此以流水無情的態度看待對他落花有意,生死相許的林月如。是以,只要有上述情節的作品,妖某可以坦白的說:我非常的不欣賞。』
這點,milk mother深感贊同。
並不是要強調武俠小說一定要怎樣寫才算正派。(因為我在這方面還稱不上專業~)只是,小說主在描寫人性,一篇好的小說,必須掌握住人物的特質,刻劃靈魂深處的東西。就算是言情小說,有的僅是『性愛技巧大全』,(臺灣的言情界最近真是黃禍氾濫~)有的三言兩語,清新雋永一樣令讀者低迴。差別就在作者對人物的功夫上。
李逍遙思念妻子,是人之常情;但,如果他對其他人亂發飆,或者成為精神上的植物人、天天醉生夢死,那麼他只能做劉晉元,而不能做李逍遙。這無關什麼武俠正統的問題。道理也很簡單──他根本不是這種人。
把一個活蹦亂跳的小李子,硬拗成灰心喪志了無生趣,那不是深情的表現。而是病態!
許多作者在下筆的同時,可能因為對某些人物有所偏愛,不禁想多加著墨,反而造成角色失格的後果。我建議他們可以來看看妖物的評註,或許可以對他們有所助益也不一定。^__^
◎小說不能當論文寫
小說,特別是武俠小說,自古以來一直被視為不登大雅之堂的次等文學;甚至到近代仍是。但也因為靈活多變的白話文體、及天馬行空的想像空間,反而比一堆八股駢文、之乎者也,更能貼近市井小民的心。
妖物的論點,對許多只重感情戲的創作者,不啻是一帖良劑;但看完本部小說後,milk mother也想起一句師長的教訓:
『不要把小說當論文來寫!』
這似乎是很多文人,或者是具有某程度國學素養的寫作者所犯的毛病。他們在寫作之際,常不由自主流露出一股使命感,想藉著筆下的作品,刻意去傳達某種訊息觀念。「文以載道」的陰影,始終揮之不去。
『歷史除了年代與人名以外,其他都是假的;而小說除了在人名與年代以外,全都是真的。』寫小說嘛,不外乎「愛恨情仇、悲歡離合」八字。戲法人人會變,變得好與不好,端看個人功力。如果它除了在故事本身以外,又能包含另一層面的意義,讓讀者去想像、去猜測、去回味、去省思,當然是好的;否則,單單把傳道授業擺在前頭,而劇情編排並未相對提升,就是大大地不妙。
在第一回中,有對貪官上林家堡討論鏢銀失竊之事。他們一開始也是作威作福、不可一世。林天南懶得與這種人周旋,直接拿出銀兩來賄賂一番,官員們見前眼開,馬上變得和顏悅色,一切好商量了。根據作者的意思,他想『嘗試著描寫中國封建吏治的腐化』。
恕我愚頓~老實說,我在讀這段時,根本沒感覺。^^b怎麼會這樣咧~~
講到這裡又忍不住把憐書新作 《天若有情》 拿來舉證一番^^她的寫作特色在於:絕不武斷!她從不限定某一角色究竟是好是壞、是正是邪。而是藉由許許多多的事件與情節,層層交疊,讓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,自行架構出每個角色的性格、身世、好惡、……故每讀一段,就能多一分發掘新知的喜悅。雖然拿布袋戲同人小說與仙劍後傳相比,確有比喻失當之處,但我相信,只要是好的小說,其寫作手法必有脈絡相通之處吧!
如果要寫甲愛丙,安排一些愛啊恨啊,或者是沒有你我就會死的口白,已是老套;如果為了要增加賣點,而添加異色情節,更是末流的寫法;最高竿的是:不著一詞!但在日常生活中、旁枝末節裡,自然流露……。
只是我個人的淺見……妖物並不是寫得不夠多,而是寫得太多、太足了。使人物失去轉寰的空間。
再者,本部仍有一些可議之處。
由原著看來,李逍遙的文化水平並不高,頂多是粗通文墨而已。(如果作者又在往後的情節補上其它說明,或許還說得過去~)秦始皇死因是前朝軼事,在說書中也不多見,而且還涉及史家考證問題;小李子平日也不一定能獲得這方面的知識。更何況 他在盛怒之下、與岳父吵得不可開交之時,哪能講得如此順理成章?
他與月如吃早點一事,作者一直覺得寫得不夠精彩,並引以為撼;就一個讀者的角度看來,我認為──根本沒這必要。
這又牽涉到我講的人物性格問題。^_^小李子並不是注重衣食享受的紈侉子弟。這一幕只是他們夫妻倆在客棧吃早餐,並獲得重要(?)情報而已。又不是要顯示排場(紅樓夢),或者突顯人物身份(如黃蓉出場點菜,令人意識到她並不平凡)沒必要去詳寫他點的菜(茶)是如何如何,顯示行家品味。
這又是文人寫作的另一缺失──喜歡掉書袋。
或許是因為角度的不同吧~!其實論文筆與鋪述,【仙劍奇俠後傳】在當今的仙劍小說中,也算是箇中翹楚。不過,milk mother比較重視人物性格的詮釋^__^對於考據或其他層面的東西,就沒那麼在意了~這點還請作者見諒。
◎仙劍的特色在……
基本上~本部小說只寫到第二回,但局勢已逐漸明朗。作者也在後記中提到:
『此後故事到底會怎麼發展下去,我想看慣連續劇的人大概都猜得到:李逍遙和林月如將會去打「南武林盟主」的擂台;號召群雄共抗金人﹝有點像郭靖於《神鵰》了﹞;完成岳武穆遺志﹝駕長車踏破,賀蘭山缺﹞;還有,三不五時就「深入敵境」一番,到韃子的上京胡鬧搞鬼;或是再來一次「夜探皇城」,嚇唬「孝宗」皇帝;當然還有去挖「靖康國寶」了。』
不~對!大大地不對。
煩請諸君回想一下:仙劍的特色是什麼?
愛情?悲劇?中國式武俠RPG風格?
那麼,坊間的那堆『仙劍LIKE』遊戲,也可以成為國產之光了!
milk mother私自以為:仙劍除了在以上幾項特質以外,還有一項特色,就是極具浪漫色彩的敘事手法,及峰迴路轉不落俗套的情節。
真心可以感動天、一念之仁換來彩蝶報恩,苗族祈雨、死而復生的事件不容於現實社會,可是,它很美。
它讓我們同時見識到人類的渺小與堅強。
此外──
當小李子意氣風發踏上江湖之路,有誰料到,他將走向的頓失所愛的命運?
當彩依化蝶翩然逝去,誰知這又為月如之死設下了伏筆?
甚至,在尾聲,原以為是場父女團圓、惡人伏法的喜劇結局……
如果這些結局、這些謎題全讓玩家先猜透了,它還有這麼地令人動容嗎?
作者之前所言,確實很符合小說公式。可是──仙劍的精彩,就在於不落俗套!一部仙劍的小說,卻被寫得毫無仙劍的味道,作者還不知情,~忙著去做考據等旁枝工作並為此沾沾自喜,是不是有點不負責任呢?
最後,講點題外話。針對妖物在後記中所講的構想:
『不過,有一件事我可以確定的是,我不會再到苗疆去。熟讀武俠小說的人都該知道那個地方是瘴氣遍佈,且放蠱施毒乃是最令武林所不恥的事,因此,一代大俠李逍遙豈能老是和那些白苗子糾纏不清,那會有污清譽的。』
苗子,是對苗人的貶稱。-__-就如罵外國人『洋鬼子』一般,是非常不尊重他人的說法。我個人以為,要賣弄文采、突顯自己見多識廣,也不應該朝這個方向。還有……創立大理的是白族,而非苗族。^_^
施蠱放毒是苗人自成一套的文化產物。漢人也常依俗在喬遷或有麻煩時,請道士來作法驅邪。只准道士施咒(還尊稱為“仙術”~)不許苗人放蠱,這又是哪門子的標準了?
我覺得小李子最難能可貴的地方,在於他沒有門戶之見,不會因對方「非我族類」而心存歧見。即使對方是女子、是妖怪、是苗人。
這等寬闊的心胸,放眼今日,亦不多見。
妖物之前提到俠義精神,這時卻不免令我失望:老話一句~小李子不是為了求得大俠美名才闖蕩江湖,或許他在初期時也有這一類的夢想,但他如果只是沽名釣譽之徒,在蜀山就不該頂撞劍聖,人家可是萬人景仰的武林先覺呢~況且李逍遙若在那時順從劍聖拋下靈兒,說不定還可以賺到一個「大義滅親」的美名!
這就是李逍遙的內涵所在!
漢人不思了解異族文化、故步自封,一律斥為落後野蠻,陶醉在天朝上國的美夢中。直到西洋槍砲轟開了保守的大門,才因而醒覺。^^不是很可笑的心態嗎?況且男女平等與崇敬自然的概念,早在苗疆一帶萌芽發展;對照當時漢人以封建禮法桎梏女性,誰比較高尚一點?milk mother不予置評。
仙劍中有一段引人深思的口白,大意是一個南詔居民在城裡淹水時說:他們苗人每添一個兒子,就上山種一百棵樹,等兒子成親了,就砍下來蓋新房。可是漢人來了以後,他們只砍樹不種樹,跋扈的作法令苗人怨聲載道,也間接埋下漢苗衝突的遠因。這段對話,不啻是給那些自以為是的漢人當頭一棒!
懇請作者在直抒己見時,也注意一下發言的品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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