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本文為見到何春蕤張貼人獸交研究專題官司報導後的浮想連翩※
其實我覺得人跟動物是有可能發展出「愛情」的。
每次在跟牛玩時,只要用手順著牠的頭,沿背脊一路摸到尾巴,牠就會瞇起眼,抬屁屁再加一聲喵。(有時是「咩」)我就覺得這樣的牛好美麗好美麗呀Q__Q(大心)
雖然是很單純的生理反應,還是「引人遐思」說。
(不過這種動作不能對不認識的貓做,牠會咬人滴……)
動物跟人不一樣,餓了就吃渴了就喝,牠們的愛恨感情也相當單純:當牠信任你時,可以毫無戒心地把柔軟的肚腹要害坦露在你面前撒嬌。
像牛,我會餵牠吃藥、幫牠洗澡、剪趾甲、刷牙……這些牠都很討厭。可是在我替牠做這些事的時候,牠的身軀是柔軟的,不會竭力反抗,頂多哀個幾聲,用手推推我表示不滿。
「因為你是我朋友,我相信你,你不會害我,所以我願意……別弄痛我啊!」
只是,面對動物單純而專一的愛,人類是否能給予相同、平等的回應?
事實上,多數的獸交是人與動物在不平等的狀況下進行的,就如一個三四十歲的情場老手VS未成年人一樣──情場老手對對方的反應瞭若指掌,充滿了算計,他明白對方要什麼,知道怎麼挑逗對方的心,送送花、講一些事先編好的情話,然後就到手了。
現在有專人在研究動物行為學並出版相關著作,動物呢?他們可有法子知道怎麼對付人類?
所以,我反對獸交。(正經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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